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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本会会费收取、使用和管理,保证本会工作正常开展,根据国家民政部、财政部(民发〔2003〕95号)《关于调整社会团体会费政策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结合我会实际状况,特制定本会会员缴纳会费标准和管理办法。
一、 会费收取标准:
1、 会长单位: 6000元/年;
2、 副会长单位: 3000元/年;
3、个人会员: 不收取会费。
二、服务项目收取标准:
1、公共营养师、健康管理师考培:2380元\人;
2、幼儿园、中小学营养配餐:9000元\年;
3、团体单位精准营养健康服务:6000--10000元\年。
二、 会费缴纳时间与方式:
会员按入会一次交费,服务项目按合作协议交费。
1、会费由秘书处负责收取及管理,并开具《社会团体会费统一收据》。
2、本会日常经费开支由会长审批。
3、协会财务账目由合作记账公司负责,严格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接受会员大会、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和会员的质询和监督。
会费缴纳方式为支票、现金或汇入本会账户。
户名:运城市营养保健行业协会;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运城解放路支行;
账号:14050110230900000386
三、会费和服务项目开支范围
1、必要的办公支出;
2、组织举办协会大型会议、行业调研、各类培训、经验推广、信息沟通及考察交流等活动的开支;
3、编印刊物、发放宣传资料、网站、微信平台建设等成本费;
4、其他应支出的费用。
本办法经二○二二年四月二十八日运城市营养保健行业协会第三届一次会员大会表决通过。